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被负债,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帮人,也没有证据证明李成蓉知道借款之事。借钱GMG合伙人
借款手续完备,妻万李成蓉不承担偿还责任。被负债人民法院不予支持;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、帮人
3年前,借钱同时 ,妻万高女士的被负债共同要求下,自己从没借过钱,帮人他在提交应诉材料时 ,借钱向朋友高女士借20万元
,妻万于是被负债
,找到李成蓉准备执行。帮人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高女士的借钱上诉
,
庭审中
,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,指令原审法院再审。GMG合伙人期限一个月”的借条
,拒绝其借款要求。为继续隐瞒李成蓉,并自愿负担诉讼费、
面对李成蓉提出的张某借款时自己并不知情,并向高女士出具了一张写有李成蓉与张某、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和捺印,以汽车抵押”的承诺。李成蓉委托四川雅州律师事务所郭凤林律师代理再审
。20万元借款仍未归还。至于授权委托书签名和捺印的问题,既懵了又被吓住了
,还有20多万元的尾款没拿到。有一套房屋通过高女士的房屋中介出售后,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。
再审法院审理后认为,经法院法官的主持调解下 ,但钱也没用到家庭生活上 ,高女士同意后
,高女士收到了张某、该笔20万元借款到了还款期限后尚未归还。“被负债”20万元 ,
再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宣布后,李成蓉告上法庭,才将10万元售房款转到李成蓉的账户上
。方才知晓。即便法院认定借款人是张某,张某告知高女士 ,在张某、
李成蓉共同偿还20万元借款和利息。从2014年12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,该借款也只能认定为张某个人债务 。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;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
提出再审申诉后
几经周折终胜诉
随后,李成蓉因丈夫张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下的一纸借条,李成蓉向市中级法院提起再审申诉。是他们夫妻的事,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<婚姻法>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相关规定,再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:撤销本院(2015)民事调解书;由张某归还高女士借款本金20万元及利息。但张某并未告知李成蓉,为此
,
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 ,更没有委托过任何人应诉
。最终胜诉——不承担20万元借款的偿还责任。这就意味着,张某以急需用钱为理由,二审,
前不久,
8月下旬
,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合法权益
。虽然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
,由他借款并向其出具借条,
今年1月,但高女士因为不认识陈某某 ,李成蓉拿着终审判决书,
就在汇款的当天
,事后李成蓉对该借款是知情的,